诗、礼、乐与人性的培养
孔子说: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。李泽厚先生对这段话的解释是这样的:礼使人获得行为规范,培养人性,树立人格,取得氏族成员的资格。诗启迪性情,启发心智,使人走上人性之道。乐则使人性完成。这样的解释当然有一定道理。但是,李泽厚忘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:孔子所说的“礼”,是按周礼的等级制度制定的,为的是取得“金字塔”结构中的等级资格,是为等级制度的安定服务的,是将人培养为等级制度里的“奴”,也就是“资格”,而不是从人人平等的意义上讲的人性,因此所培养的人性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性,而是奴性。培养“奴性”的“立于礼”在今天有什么解构、重组、利用的意义?“立于礼”没有现代意义,“兴于诗”“成于乐”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。“诗启迪性情,启发心智,使人走上人性之道。乐则使人性完成。”这里所说的“人性”,都改为“奴性”则更合适。赞